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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出环保执法监督利剑 建立数据作假惩治机制

2017-06-19 17:36:04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6月17日,环境保护部宣扬教育司微博对“西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作出回应,该案件是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件。环保部表示将采取严格的质控手段,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
  备受关注的“西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1审宣判。6月16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涉案7人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刑期从1年3个月到1年10个月不等。6月17日,环境保护部宣扬教育司微博对此作出回应称,环保部将采取严格的质控手段,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
  今后所有国控站点将安装视频监控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该案回答记者发问时表示,该案件是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典型案件,涉事人员行动违背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给予惩办,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
  该负责人还指出,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持,环保部将采取严格的质控手段,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动1经发现和查实,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环保部将继续完善规章制度。印发《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行细则》等文件,规范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的运行保护,并强化监管。另外,加强技术质控,采取技术手段梗塞漏洞。“今后,我们将逐渐实现所有国控站点内外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采样平台设置警示标志、加强防护措施,下降人为干扰监测数据风险。”
  两名涉案环保分局局长被判有期徒刑
  据环保部通报,4月11日,中央第6环境保护督查组向陕西省委、省政府反馈督查意见指出,西安市长安区、阎良区相干人员环保底线意识不强,人为干扰国家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正常运行,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行造假,造成卑劣影响。
  4月27日、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1审公然开庭审理了此案,也就是“棉纱堵采样器造假案”。
  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西安市长安区、阎良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系环保部肯定的国控空气监测站点,通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收集、处理监测数据,并将数据每小时传输发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方面通过网站实时向社会公布,1方面用于编制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态月报、季报和年报。
  2016年23月间,为了下降监测数据,时任长安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的被告人李森、时任副站长的被告人张锋勃屡次进入长安子站内,利用棉纱梗塞采样器的方法,干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数据收集。李森还指使两名临时聘请人员被告人张楠、张肖对子站监测系统进行干扰。同期,时任阎良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的被告人张峰采取上述方法对阎良子站的监测数据进行干扰,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屡次出现异常。时任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局长的被告人何利民、阎良分局局长的被告人唐世兴,为影响系统自动监测结果,在明知正常途径没法迅速下降监测数据的情况下,分别指使、授意被告人李森、张峰实行上述行动。
  根据各被告人在犯法中的地位、作用,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森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何利民有期徒刑1年7个月,张峰有期徒刑1年7个月,唐世兴有期徒刑1年5个月,张锋勃有期徒刑1年4个月,张楠有期徒刑1年3个月,张肖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原标题:环保部将建数据作假惩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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