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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更大范围实践 我国排污权交易迈入新轨道

2017-03-31 22:08:28
【中国环保在线 行业动态】排污权交易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对环境污染进行宏观调控。但排污权交易在我国试点10余年,仍旧不容乐观。3月19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我国将在新的排污许可制的实行进程中,探索更大区域和范围的排污权交易实践。

探索更大范围实践 我国排污权交易迈入新轨道

探索更大范围实践 我国排污权交易迈入新轨道  作为1种市场经济手段的排污权交易,可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有益于污染物排放的宏观调控。有了排污权交易,政府机构可以发放和购买排污权来实行污染物总量的控制,影响排污权价格,从而控制环境标准。
  不过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其实不长,在实践中也没有充分的经验可以鉴戒,所以对这类制度1直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
  从2007年开始,财政部、环保部和发改委批复了江苏、浙江、天津、湖北、湖南、内蒙古、山西、重庆、陕西、河北和河南11个地区展开排污权交易试点。2015年底,环保部组织对11个试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省分进行了调查摸底。
  调查发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边界、条件不清晰,妨碍了政策的推动。首先是政策适用的污染物种类不统1,其次是政策适用的范围不统1,第3是交易价格肯定的边界条件不明确,第4是展开排污权交易的污染介质与条件不明确。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的政策文件都提出地方政府可以对排污权进行收储、出让与转让,就使得地方政府同样成为排污权交易市场上的主体之1,一样进行着交易行动。在地方政府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的实行者情况下,排污权交易市场混乱或冷漠也就在所难免。
  3月19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表示,中国排污权交易在很多地方也在进行,但是主要是在城市水平上来做,“还不是在比较大的区域做这个工作”,其中很多的问题在于质量和排放之间还没有建立起1个好的关系,所以在交易进程中,会有很多技术的问题没有解决。
  虽然现状不容乐观,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低级阶段,我们当前目标是逐渐成为经济强国,在这进程中更需要我们大力发展各类经济,所以排污权交易在我国仍然处于优势地位,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
  正如陈吉宁所说:“我们将在新的排污许可制的实行进程中,探索更大区域和范围的排污权交易实践,我们将加快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信息公然,建立健全环境信誉体系,依法惩戒环保失信企业,让环境遵法企业成长,让环境背法企业出局。”
  未来政策和试点工作可能做何调剂?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认为,应像碳交易1样建立起全国统1的排污权交易市场,破除行政区域阻隔。另外,还应增进跨行业的交易、同类型排放源的交易等,多举措提高交易的活跃度。
  同时,还要制定初始排污权核定与定价的技术规范。初始排污权核定是配额分配的基础,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态、环境污染程度有差异,不同行业的污染物排放也各不相同,因此,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各行业污染物排放特点,来制定初始排污权核定标准。
  在排放权定价方面,一样需要斟酌地区差异和行业差异。“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标准在行业上有1定差异,但仍为全省统1定价,难以体现出地区差异。浙江省虽然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排污权有偿使用标准,但只有宁波、湖州的征收标准与其他地区不同,并根据行业差异设定了不同的征收标准。”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延续发展研究所博士后嵇欣嵇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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