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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股权之争暂落幕 物美系重夺控股权

2017-03-26 08:35:51

  (原标题:新华百货股权之争暂闭幕物美系重夺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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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新华百货发布《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南大学会决议公告》称,公司非公然发行调剂相干议案终究经股东南大学会表决,公司调剂定向增发方案取得通过。方案实行后,物美控股持股比例将增至41.78%,夺回第1大股东地位。

  在此之前,原控股股东物美控股与通过连续举牌成为第1大股东的上海宝银系(上海宝银及其1致行动人上海兆赢)对新华百货的股权之争备受市场关注。

  新华百货还公布《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称,因收购报告书未表露法律意见书和财务顾问报告而被宁夏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限制投票权的上海宝银系,在完成整改后被消除限制,兴庆区法院也消除了其股票涉讼表决权限制。值得注意的是,从不出席新华百货股东南大学会的宝银系掌门人崔军现身会场。

  新华百货董事长曲奎表示,此次调剂是基于原方案基础上做的调剂,原来欢迎宝银参加非公然发行,但因宝银本身缘由不再合适参与非公然发行,例如触及短线交易,并且宝银背约在2级市场增持到32%,违背了双方已签订的认购协议相干条款,同时致使上市公司继续非公然发行会因股权结构变化丧失上市地位,故不能不对方案进行调剂。

  根据新华百货发布的提示公告,2015年4月份,宝银系7次触及5%的举牌红线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实行信披义务,而是在第7次到达5%后才进行公告。到达5%后,宝银系旗下基金有双向买卖行动,如果认定2者在4月份构成1致行动人关系,这些交易将构成短线交易。

  新华百货认为宝银系通过控制账户同时买卖公司股票,构成对敲交易,总量超过600万股,其中在2015年4月的8日、9日、13日、14日交易量超过当日成交量的10%以上,构成了《证券市场操纵行动认定指引(试行)》中界定的操纵股价背法行动,并存在失信、背规增减持行动,因此于2016年1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宝银系在2015年6月2往后买入的4963.9万股股分属无效民事行动,对其不享有股东资历,已获法院受理。本文来源:证券日报-资本证券网 作者:刘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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