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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被拒录教师已被正式录用

2017-08-12 12:00:03
原标题:福建连江被拒录教师已被正式录用

针对媒体反应的林传华应聘连江县小学科学教师总成绩第1却因身体残疾而未被录用1事,福建省教育厅9日已责成当地教育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工作”。记者今天从该省教育厅得悉,林传华已被连江县教育局录用,行将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

据媒体报导,在私立学校任教多年且有教师资历证的林传华,今年参加福建省新任教师公然招聘考试,报考岗位是连江县小学科学教师,在其报考岗位中总成绩排名第1。但是,林传华右手掌缺失,被认定为肢体2级残疾,连江县教育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历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第102条规定“两上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3级以上、胸廓畸形、肢残或体残者,不合格”,未予以录用。

记者多方了解到,林传华今年28岁,毕业于宁德师范学院,具有宁德市蕉城区颁发的教师资历证,资历种类为低级中学教师资历,任教学科为物理。2011年9月至2017年上半年,他在平潭翰英中学担负初中物理教师,并担负过班主任及初中物理组集体备课组组长等职务。

从《连江县2017年公然招聘新任教师总成绩公示》可以看出,林传华在今年连江县小学科学教师应聘者中排名第1的信息确实,其笔试76.13分,面试81.74分,总成绩78.94分。

不过,记者今天致电连江县教育局了解到,有关媒体报导的“拒录”1说值得商议,该县并未作出不录取林传华的正式通知,“只是通知体检不合格,并未明确说录取,也未说不录取。不过,按常规体检不合格也意味着可能不会录取”。

对此,福建省教育厅在官网首页回应称:林传华属残疾人,且已获得初中教师资历,连江县教育局应根据《教师法》《残疾人保障法》《福建省实行〈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规章制度,予以综合斟酌决定是不是录用。仅根据2006年出台的《福建省教师资历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对政策理解是不全面、不准确的。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已责成福州市教育局、连江县教育局依法依规做好今年中小学教师招考录用工作,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修订《福建省教师资历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记者今天从连江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季拟聘请的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中看到,该县将于8月16日至20日举行新教师岗前培训,林传华的名字在培训名单之列。(记者 龙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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